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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月1日起 江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发表于2016-04-07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明显降低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国英介绍说,二手房交易由营业税改为税后,仍由国税委托地税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的优惠政策将维持不变,2年(含)以上免征税,申请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材料也基本和以前一致。

改革之后的税种由营业税改为税,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税将不再包含税价,因此税负降低。若2年以下,营业税和税都按照5%的税率征收,那么100万房产,按照营业税征收为:100万×5%=5万,即需纳税5万元;而改为税之后,即为:100万÷(1+5%)×5%=4.76万元,改革之后要少纳税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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