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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芦溪县26辆不合格校车被停用

发表于2013-02-28

为确保新学期校车运行安全,芦溪县教育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各级职能部门有关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措施,坚决杜绝校车安全事故。

该局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会,周密部署校车治理工作,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加大宣传力度,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7000余份,引导家长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对违规校车进行监督举报。加强对全县校车的摸底、排查、登记、上报工作,完善了校车台账。切实规范校车申报流程,严把校车“入口”关。

截至目前,全县共停用不合格的校车26辆,新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校车16辆,数量居全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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