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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萍乡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发表于2014-07-23

   近期,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发现萍乡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萍乡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共7层,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1.4米,总建筑面积27901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建滔;

   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按钮部分损坏)、防火卷帘不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疏散通道严重堵塞、消防车道被改作停车场等火灾隐患,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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