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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九江80后夫妻结婚1年未同房 丈夫欲离婚

发表于2013-09-05

80后小夫妻结婚近一年未曾同房,丈夫认为难以理解,两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2012年7月,罗征和祁红登记结婚,但是,围绕婚房装修以及生活上的其他琐事,双方常常发生争吵。同时,夫妻婚后一直未曾同房,这也让罗征心生芥蒂。2012年10月,罗征以性格不合且长期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祁红离婚。由于新婚不久,双方又没有大矛盾,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予以驳回。后面半年多的时间里,夫妻俩的感情没有得到好转,依然经常吵架,且未曾同房。罗征认为与被告无法继续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在今年7月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两次起诉要求离婚,期间夫妻感情没有得到改善,依然为了家庭琐事争论不休,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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