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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进口奶粉无中文标签 查扣没商量!

发表于2014-05-19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这一系列新政的出台,被业内称为最严厉的“洋奶粉新规”。

 

5月6日上午9时,开发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对一母婴用品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奶粉货架上摆放有规格为800克听装“Nutrilon”(中文名牛栏)婴幼儿奶粉7听,该奶粉外观包装精美,但无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普通消费者根本看不懂原产地和保质期限。店主辩称不知道出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奶粉时需加贴中文标签,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该批进口奶粉的进口证明时,该店亦无法提供。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依照此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扣该批无中文标识、中文说明的奶粉,并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开发区工商部门提醒大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的所谓“洋食品”都是目前法律所禁止销售的。这些产品未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无法保证,出现质量问题后维权难。消费者在购买价格不菲的进口食品时,要仔细查验相关信息,注意查看中文标签,合格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除了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基本信息外,还需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进口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另外还需保留相关交易凭证,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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