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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益广告成萍乡靓丽风景

发表于2014-05-28

   在萍乡,随便乘坐一辆公交车,你总能听到《老阿姨》悠扬的旋律;在萍乡的城市广场、公交站亭、服务窗口、居民小区、建筑围墙上,一幅幅公益广告随处可见。“随地吐痰的没了,随手扔垃圾的没了,闯红灯的没了……”刘雪梅已在这座城市生活逾半个世纪,在她的眼里,悄然变化的不仅仅是广告牌,而是整座城市的精神面貌。


公益广告成萍乡靓丽风景
在萍乡,各式公益广告随处可见。为加大公益广告的辐射力度,萍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将公益广告宣传责任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几年来,萍乡市将“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道德模范、环境保护”五大类型作为公益广告宣传的主题和灵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集发布规范道德行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不同专题的公益广告。
可以说,公益广告已成为萍乡市的一道风景,公益广告宣传已经成为萍乡市各单位的常态工作。


公益广告润物无声
“宝宝,快看,这些都是做好事被表扬的叔叔阿姨,你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后常做好事哦。”5月23日上午,在萍乡市秋收起义广场,一位年轻的妈妈抱着自己的孩子在观看广场上展览的公益宣传板。
据了解,当天在广场上有100张公益广告展板,广场中轴区一块巨大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着龚全珍、胡启初等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路口处有36块“遵德守礼”提示牌,草丛或花卉丛中还分布着62块温馨提示牌。
除了公共场所摆放公益广告外,当地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这一可移动的户外媒体形式。萍乡市运管处城市客运管理所所长张宗良介绍说,不仅是公交车,萍乡全市700辆出租车的LED屏上,每天都按5至8分钟的频率滚动播放5条公益广告。
据统计,该市设置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牌428块、公益广告灯箱650个、建筑工地围墙公益广告约12000平方米、“遵德守礼”提示牌约5000块、印制发放公益宣传海报4000套、宣传彩扇10万把、折页4万份;全市媒体、网站、微博都开设了公益广告宣传专题专栏;去年,媒体共计播放公益广告32313次、12544分钟,报纸刊登公益广告100余整版,做到了公益广告宣传覆盖全城。


政策扶持让公益走得更远
据悉,为避免让公益广告成为一种短期行为,萍乡市每年从财政拿出100万元,各县区每年拿出30~50万元,确保公益广告长期存在。该市还出台规定,当地城管、交通等部门要拿出资金做好公益广告。
对于一些经营广告的企业,政府规定不得少于30%的时段和位置用于公益广告的投放。这些企业在审批办证和缴纳相关费用时,主管部门对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萍乡市文明办主任陈光军说,下一阶段,该市将对公益广告进行归类,让公益广告在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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